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邱金蘭/台北報導】
金管會研議對境外基金採取一連串加強管理措施,包括要求境外基金投資台股部位須在台設立操作平台,增加在台聘僱人力,並縮減境外基金送審檔數,從一次五檔減為一次一到三檔,以衡平境內外基金管理。
官員表示,目前大部分境外基金投資台股的操作平台,都是設在香港,一旦操作平台設在台灣,相關市場研究分析部門,也會設在台灣,不論對就業、投資人服務等,都會有助益。
審核從嚴後,可能使境外基金新商品的上市變慢,影響投資人可買到的基金商品種類,但對投資人權益相對更有保障。
根據投信投顧公會最新統計,到8月底止,境外基金在台銷售共1,024檔,總規模2.3兆元,超越國內投信發行542檔基金的1.8兆元。
投信業者向金管會反映指出,金管會對境外基金的管理相對寬鬆,對境內基金的管理較為嚴格,境外基金享有「超國民待遇」。
為衡平境內外基金的管理,金管會最近分批約談投信業者,讓業者了解未來改革方向,也聽聽業者意見。
據了解,繼將國人投資境外基金比重從九成降為七成後,金管會接著將從審查機制、管理面、廣告及銷售通路等層面,採取強化管理措施,以維護境外基金投資人權益。
金管會初步研議方向,在審查機制方面,對境外基金的送審檔數,將從過去的一次五檔,改為一次一到三檔。
境內基金除傘型基金外,一次只能送審一檔,此舉可將境內、境外基金差異拉近。
金管會官員表示,過去對境外基金審核較寬是因境外基金已由國外主管機關審核過,且已成立一年。
但國人投資境外基金相當多,未來對境外基金產品內容、銷售文件及風險告知等,有必要嚴審。
另外,境外基金在台投入的人力少,對國內資產管理品質的提升及貢獻度不如境內基金,審查制度有必要作調整。
在管理面,金管會也將加強對境外基金的管理,包括要求增加在台僱用的人力,將要求必須有適足的業務人員,以強化處理國內投資人的投資說明、糾紛等。
此外,對於境外基金總代理人的資格條件,也擬從嚴規範,對於基金銷售,未來證期局也將與銀行局合作,透過理專登錄的管理等,加強規範,以確保投資人權益。
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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