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選擇年銷售額逾一億美元的公司,或年銷售額逾5000萬美元的公用事業股。
- 流動比例應為200%以上,且長期負債不超過淨流動資產。
- 選擇過去十年,每年皆有盈餘的公司
- 選擇連續20年都支付股利的公司
- 利用3年平均值,選擇過去10年每股盈餘至少成長1/3的公司。
- 股價÷三年平均每股盈餘小於15倍。
- 股價淨值比小於1.5倍。 (前述兩項比率可以相乘運用,只要乘積不超過22.5倍,該公司的本益比為9倍,2者相乘後得出22.5,表示就通過此項標準。)
- 投資組合中應保持10-13種股票。
葛拉漢認為企業投資者可用較為簡單的選股法則:
- 擬出一張本益比較低的股票名單,最好低於9倍。
- 選擇流動資產至少為流動負債的1.5倍,且借款不超過企業淨流動資產1.1倍的私人企業。
- 近五年皆有獲利
- 在這些股票中選擇目前有發放現金股利的公司。
- 選擇去年的盈餘高出三年前盈餘的公司。
- 再由選出股票中,選出股價低於有形資產淨值1.2倍的公司。
0 意見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