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16日 星期日

台股只能下當日委託單的依據

在證交所的「集中市場交易制度介紹」中,明確說明了:


 拾壹、交易方式彙總
一、交易時間:集中市場交易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(及本公司公告之補行交易日),各項交易之買賣申報皆限當日有效...


五、價格委託方式
(一) 一般交易:委託單僅限當日交易時間有效,交易系統僅接受限價委託,委託限於所輸入之交易時段內有效,得於未成交前申報取消,但不接受改價。

但是許多國外市場均有Good-Til-Cancelled Order(GTC)或Good-Untill-Cancelled,也就是直到投資人撤銷該委託單之前,都有效(但券商大多還是會有一個期限,例如半年)。GTC的好處是,投資人就不用每天看盤,每天下單,而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決定買賣的價位,例如投資人設定想買股價在100元左右的某家公司,因為在這個價位本益比大約只有十倍,股價淨值比為1.0,相當值得投資。但是現在該公司股價大約是110左右,所以該投資人要等到合理價位出現才願意買,如果沒有GTC,就得隨時關心股價,但是如果有GTC,則可以下GTC的委託單,然後限價100,如果該公司的股價有機會跌到100,就會自動觸發成交。

很遺憾,目前台灣的集中市場不能接受這種下單模式,但是GTC對長期投資人來說,才是最適合的交易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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